您好,欢迎来到滁州特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官网!

在线留言- 网站地图 - 联系我们

滁州特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

企业用工热线:15655093365

工人求职热线:15655093365

微信咨询二维码

行业新闻

联系方式

咨询热线
15655093365

手机:15655093365

联系人:常经理

邮箱:15655093365

地 址:滁州皖东车城B区7幢301室

南京劳务派遣单位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

发布时间:2022/4/9 16:00:36浏览次数:

1、违反本法规定,未经许可,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的,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
2、劳务派遣单位、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,对劳务派遣单位,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。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,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


第九十二条 【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】违反本法规定,未经许可,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的,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
劳务派遣单位、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,对劳务派遣单位,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。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,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

在线留言

咨询热线

15655093365
7*24小时服务热线

关注微信

二维码扫一扫添加微信
返回顶部